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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经大学公开招聘博士教师42人公告(1号补充)
2021-10-20 10:04:11 | 来源:中青公考
摘要

招考人数42

报名时间2021.11.03 09:00-2021.11.05 16:00

报名方式邮箱投递

报名条件详见原文


招聘计划

《吉林财经大学2021年度公开招聘博士教师公告(1号)》全年有效。吉林财经大学对未招满的博士教师岗位进行招聘,现以补充公告的形式面向社会发布。吉林财经大学本次补充公告拟公开招聘博士教师42人,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吉林财经大学2021年度公开招聘博士教师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补充)》。

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26日至2003年5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5月26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2022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1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吉林财经大学人事处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3日上午9:00—5日下午16:00。报名电子邮箱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吉林财经大学2021年度公开招聘博士教师报名表(1号补充)》(附件2,从网上下载填写),并将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及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其中,在读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考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博连读者需提供硕博连读证明或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

2.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发送电子邮件时,考生需将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照片或扫描件存入一个文件夹,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吉林财经大学英语专业教师张三)。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资格审查结果由学校人事处回复邮件或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学校人事处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学校人事处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招聘考试(考核)

招聘考试(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考试(考核)成绩在吉林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本次招聘公告全年有效,对无人报名的岗位或计划未招满的岗位,学校及时公布剩余计划,对剩余计划,学校可以调整或重新设置招聘岗位条件。剩余计划和调整后的岗位条件及报名时间、方式由学校确定,请考生及时关注吉林财经大学官方网站。

体检与考察

各招聘岗位按照面试成绩或考核结果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由学校在符合资质医院组织实施,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学校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财经大学网站(https://www.jlufe.edu.cn/)为本次补充公告的信息发布网站。吉林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jlufe.edu.cn/)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以上两个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431-84539085(吉林财经大学人事处);

纪检监督电话:0431-84539030(吉林财经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

主管部门电话:0431-88905307(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

人社部门电话:0431-88690916、8869058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吉林财经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毛浩良宋之非

联系电话:0431-84539085

THE END责任编辑: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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